2010年3月9日下午,洛阳市卫生局、县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全市各级学校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卫生检查内容包括各学校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进货原料采购索证、库房管理、粗加工管理、烹调加工管理、面点制作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检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的集体食堂、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及学校集体食堂,严格按照教育局日前培训中所要求的标准执行。
我校对关系到全校师生饮食安全的食堂卫生一向都非常重视,在新学期开学前就全面做好了食堂自身卫生安全工作,检查了厨房的各种主要卫生设施是否完好,及时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的卫生设备,大搞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对厨房使用的场地、工用具、容器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对食堂内库存的各种食品原料和调味品要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凡是发现有破损的定型包装食品、感观检查不合格或超过使用期限的食品原料、调味品一律进行了销毁。学校还特别强调食堂要规范进货渠道,作好登记。保留好购物的发票及其他凭证。
通过我校学生处及后勤老师的努力工作,我校顺利通过了此次教育局食堂卫生检查,我校将继续向师生员工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增强师生员工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能力。 也将一如既往的做好食堂管理,为我校师生服务。 |